二十四史-以史为鉴,可知兴替!
经典珍藏版,外加《清史稿》、《东观汉记》、《新元史》
在中国浩如烟海、多种体裁的史书中,纪传体史书被称为「正史」,居于各种史书的首位。到清朝干隆年代编辑《四库全书总目》时,以纪传体史书记述的内容为正统历史,并诏定《史记》至《明史》二十四种史书为「正史」;自此以后,「正史」便成为《二十四史》的专有名称。
包括:
序号 书名 作者 卷数
01 史记 汉·司马迁 130
02汉书 汉· 班固 100
03 后汉书 南朝宋·范晔 120
04 三国志 晋·陈寿 65
05 晋书 唐·房玄龄等 130
06 宋书 南朝梁·沈约 100
07 南齐书 南朝梁·萧子显 59
08 梁书 唐·姚思廉 56
09 陈书 唐·姚思廉 36
10 魏书 北齐·魏收 114
11 北齐书 唐·李百药 50
12 周书 唐·令狐德棻等 50
13 隋书 唐·魏征等 85
14 南史 唐·李延寿 80
15 北史 唐·李延寿 100
16 旧唐书 后晋·刘昫等 200
17 新唐书 宋·欧阳修、宋祁 225
18 旧五代史 宋·薛居正等 150
19 新五代史 宋·欧阳修 74
20 宋史 元·脱脱等 496
21 辽史 元·脱脱等 116
22 金史 元·脱脱等 135
23 元史 明·宋濂等 210
24 明史 清·张廷玉等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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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清史稿 赵尔巽 529
26 东观汉记 东汉·刘珍等
27 新元史 民国·柯劭忞等 257
二十四史,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公元前2550年),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计3213卷,约4000万字,用统一的纪传体编写。1921年,中华民国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就形成了后世通常所说的“二十六史”。
“正史”之名,始见于《隋书·经籍志》:“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清代干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正史”一称即专指“二十四史”。按《四库全书》的规定,正史类“凡未经宸断者,则悉不滥登。盖正史体尊,义与经配,非悬诸令典,莫敢私增”,即未经皇帝批准,不得列入正史。
二十四史总共3249卷,约有4000万字。它记叙的时间,从第一部《史记》记叙传说中的黄帝起,到最后一部《明史》记叙到明崇祯17年(公元1644年)止,前后历时4000多年,用统一的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二十四史的内容非常丰富,记载了历代经济、政治、文化艺术和科学技术等各方面的事迹。